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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番外沈于城

于庄村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,村子就坐落在大山的怀抱里,只在东边有一个出口,可以去往镇子上。

村民多以砍柴、打猎为生,全村最有钱的人——于根,也不过是在山外小镇上开了个卖山货的铺子而已。

半年前,村子里来了两个年轻人,说是兄弟俩,一个叫于深,一个叫于顺。两兄弟说是收山货,跟村民买了一些野鸡、兔子什么的,借宿在了旺儿家的一处闲屋子里。

二人住了几天,每天都会收些山货。但奇怪的是,他们收来的山货都自个儿吃了,并不见他们拿到山外去卖。

后来,哥哥说喜欢这小村子的景色,索性赁了一处房子住下了。

这两人也不上山打架,也不捕猎,山货也不怎么收了,整日里游手好闲,村子里人都贫苦,也劳作惯了,很看不起这样的人。

有一次,村民们围在一处议论那哥儿俩,叫弟弟于顺听到了,弟弟不忿,说他们俩其实并非亲兄弟,于深本是他的主人,只因家道中落,才与他兄弟相称,出来游历的。

他家主人还曾中过秀才呢!

村里人一听于深竟然中过秀才,顿时就敬重起来了。村里的人都大字不识一个,对读书人有着天生的敬畏。

何况还是秀才。

秀才是什么人?那可是见了县太爷都可以不跪的人!

人们见了于深,开始恭敬地作个揖,叫声相公。

村里唯一的“富人”于根听说了,立马叫了村里几个德高望重的,以及家里有适龄孩子的人一起商量,在村里办个学堂,请于深于秀才来当先生。

对于这事,沈于城倒是无反谓,想着反正他也没事做,当个先生也是一重伪装,就答应了。

一年馆金十二两银子,由上学的几个孩子家均摊。

这点钱对于沈于城来说,也就是以前打赏下人的一次赏钱而已,如今他虽落魄了,却也不缺这点钱。

他教书并不怎么上心,经常布置些书,就让二顺带着他们念。

好在村里人也不指望自家孩子能考上功名,不过认识几个字,不做睁眼瞎罢了。

屋子里,不知是哪个调皮鬼打翻了别人的墨汁,两人吵了起来,二顺大声地训斥着什么。

沈于城有些心烦。

天下起了小雨,沈于城也不撑伞,慢悠悠地院子外走去。屋里的争吵很快平息了,读书声又响了起来。

在并不整齐书声中,沈于城走到了院门口。

一株毛桃在门口探头探脑的,在小雨的滋润下,粉红的桃花更加鲜艳明丽了。

一阵风吹过,桃花雨洒了沈于城一头。

他伸手接住了一瓣桃花。

这桃子要是熟了,一定没有玄桃观的大。他想。

当年,跟她在玄桃观游玩,他弹了一曲,她明明是心动了,可惜,却叫那个该死的穆煦给搅和了。

五年了,真像一场梦啊!

这五年来,他东躲西藏,四处奔逃。曾经的下属、亲信一个个地陆续离开,就只剩了二顺和李胜还在他身边。

而她,成了皇后。前两年听说没有孩子,他还起过心思,可如今,她已生出了孩儿,一出生就被穆煦封为了太子。而这天下,也在穆煦的治理下,隐隐有了盛世之相。

他沈于城这一辈子,终久是不能有什么成就了。功名利禄不用想了,能活着就已是不错。

他一直想出人头地,建功立业,给娘报仇,即使活着不能,也要给她死后尊荣。可如今……他什么都没了。

为什么?这到底是为什么?!

沈于城一掌击在了桃树的树干上,又是一阵桃花雨纷纷落下。

“二爷!”一个风尘仆仆地男子在雨中急匆匆地赶了来,“二爷,您怎么也不打把伞?要是淋坏了可怎么好?”

沈于城抬头,眼有些红:“李胜,你来做什么?不是说了,不到万不得已,不要来这里吗?”

李胜摸了摸头,高兴道:“圣上因为喜得小公主,下旨大赦天下,这一次就连沈家都被赦了!二爷您以后再也不必这样躲躲藏藏了!”

“什么?又生了一位公主?!”沈于城喃喃道:“他倒是儿女齐全了。”

李胜不知道自家主子的关注点为什么是皇上儿女齐全,而不是自己被赦免,又高兴地提醒了一句:“二爷,您被赦免了!以后我们再也不必躲躲藏藏,窝在这小山沟里了!”

听了这话,沈于城并没有显现出高兴来。

在雨中,他沉默着。

赦免又有什么用?不过是不用坐牢流放了,他还能做什么?何况,这些年,他身边一直有人在暗中盯着,一开始他逃来逃去,逃过了几次,但无论他躲到那里,不久都会被人找到。

这些人并没有对他做什么,只是暗中盯着,后来他想通了,也就不再管他们。

他猜测,这些人必定是穆煦安排的。

李胜见沈于城一直不说话,疑惑地问了句:“二爷,您不高兴吗?”

沈于城叹了口气:“李胜啊,这么些年难为你了,一直在外面帮我打探消息,有家不能回。从今儿起,你不必再跟着我了,回家去好好过日子吧。”

李胜急了:“二爷,我的命是您救的,我没有家,您叫我去哪儿?”

“去哪儿都行,就是别再跟着我,”沈于城一甩袖子进了院儿,“我一个教书先生,用不着侍卫。”

李胜想跟进去,却是不敢,只能哭着跪在了雨中的桃花树下。

沈于城进了学堂,站在门口看那些摇头晃脑读书的孩童们。

心想,自己这一生终究是错付了……

作者有话要说:  番外就写这些吧。最后再厚着脸皮推一下接档文,过几天就会开~( ̄▽ ̄)~*

接挡文:反派jian臣的报复欢迎收藏

穿成炮灰真千金,且已经“死”了。

顾晞云住在山中小破屋,饿得眼前发绿,作梦都想发财,吃大米、白面馒头,吃香喷喷的红烧rou……

然后,她救了一个病弱美少年,用瓮中最后一把黄米给他熬了粥。

少年问她想要什么报答。

她说:当然是银子!还要富贵通天!

少年:……好。

后来,他带着一大箱细丝白银来了,嘴角带着吓人的笑:“银子有了,富贵只能我来给。请吧,晞云姑娘。”

他,他……他竟然就是秦诏!书中最大的反派jian臣!相貌俊美,身世凄惨,心狠手辣,一路扶着福王做了皇帝,又被皇帝联合顾家除去。

顾晞云吓得浑身哆嗦,一步都迈不开腿。

毕竟,曾经的她——原主害他断了一条腿,还公然给他戴了绿帽……

顾晞云:她只有一个希望,就是多赚钱、多赚钱,然后逃走!

秦诏:他为人一向恩怨分明,她救了他,银子、富贵,他都可以给。但,以往的一切,他也要一一讨回,最后,送她一碗黄米粥。

可是,她跟以前比,就像换了个人,每天傻乎乎的,只知道钱、钱、钱。

并且,最让他惊心的是,他越来越下不了手报复,还头脑一热,送了她十个铺子,一座山,三个庄子!

后悔死他了!没银子的话,她哪里逃得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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